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菜 籽 色 拉 油
GB 7654-87
Rapeseed salad oil
菜籽色拉油系指菜籽毛油经脱胶、脱酸、脱色、脱臭、(脱脂)等工序加工精制而成的高级食用植物油。主要作凉拌油或作蛋黄酱、调味油等的原料油。
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菜籽色拉油。
1 特征指标
折光指数():1.4710~1.4755
比重(20/4℃):0.9090~0.9145
碘价(GI/100g):94~120
皂化价(mgKOH/g):168~182
2 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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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指 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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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明度 |
澄清、透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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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滋味 |
无味、口感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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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泽(罗维朋比色槽 133.4mm) |
Y20 R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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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分及挥发物 (%) |
≤0.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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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质 (%) |
≤ 0.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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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价 (mgKOH/g) |
≤ 0.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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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氧化值 (meq/kg) |
≤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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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冻试验 (0℃冷藏5.5h以上) |
澄清、透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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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皂化物 (%) |
≤ 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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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点 (℃) |
≤ 220 |
3 卫生标准
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(GB 2707~2763-81)执行。
4 内装量
不低于表示重量。
5 掺杂物
本品不得掺有其他油类。
6 检验方法
透明度:按GB 5525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、色泽、气味、滋味鉴定法》执行。6.1
6.2
气滋味:按GB5525-85执行。6.3
色泽:按GB 5525-85执行。6.4
水分及挥发物:按GB 5528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物测定法》执行。6.5
杂质:按GB 5529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》执行。6.6
酸价:按GB 5530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》执行。6.7
过氧化值:按GB 5538 – 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》执行.6.8
不皂化物:乙醚法:按GB 5535- 85《植物油脂检验 不皂化物测定法》执行。6.8.1
6.8.2 石油醚法:按
GB 7653-87《大豆色拉油》附录A执行。6.9
比重:按GB 5526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》执行。6.10
折光指数:按GB 5527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》执行。6.11
碘价:按GB 5532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》执行。6.12
皂化价:按GB 5534-85《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》执行。6.13
烟点:按GB7653-87附录B执行。6.14
冷冻试验:按GB 7653-87附录C执行。7 包装、储存和运输
7.1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,清洁、干燥和密封,应符合卫生要求。容器上要注明产品名称,生产厂家,出厂日期和重量。
7.2
应储存于低温、干燥和避光处。7.3
运输要注意安全,防止渗漏、污染及标记脱落。 附加说明: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,由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归口。
本标准由商业部本安油脂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艳霞、鲍无奇、何洪钧、谢阶平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7―05―14批准
1987―12―01实施